近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栅中队执法队员路巡至泾水路843号时,发现有浓烟从闲置空地围墙内冒出。执法人员立刻赶赴现场,发现有近60平方米空地被烧成焦炭色,且仍有多处着火点存在,焚烧材料为茭白叶、毛豆秆。经过近20分钟努力,执法人员通过浇水、铁锹铲土覆盖等方式将火点扑灭。
随着天气转凉,水稻丰收时节即将到来,这段时间,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未雨绸缪,全面加强了对秸秆焚烧的管控力度。
“2016年,《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颁布,经过3年的施行以及全面宣传,南湖区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但执法人员在巡查和执法中也发现,有不少百姓只知道不能露天焚烧水稻、大(小)麦的茎秆,却会在露天焚烧玉米、油菜等作物茎秆。
“针对这样的‘误解’,这段时间,各中队开展了更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该负责人介绍,比如,新丰中队执法人员在开展宣传时,就重点强调了秸秆的定义,转变村民对秸秆定义的传统认识。
同时,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各中队除了重点关注种植水稻等作物的农田外,还重点关注种植玉米等作物的农田,一旦发现有大量收割后的茎秆堆放在田间地头,就及时与农户或村委会沟通,要求及时处置,避免发生露天焚烧行为。
为扎实打赢“蓝天保卫战”,除了为百姓“理清”秸秆的具体定义,南湖区也打出了系列“组合拳”。“前期,我们发布了《关于加强南湖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巡查工作的通知》,由我们局牵头,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水局,建立了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巡查专项联动小组,通过‘南湖区秸秆禁烧’微信群,分片包干、信息共享、及时处置。”该负责人说,同时,南湖区积极运用科技,充分发挥“一机构一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利用“城乡天眼”,加强各主体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南湖区还将秸秆焚烧管控工作与环境质量保障、大气污染防治、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针对露天焚烧秸秆以及收集、处置秸秆不及时导致被露天焚烧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据统计,10月9日至今,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12人次,整改露天焚烧农村秸秆(城市垃圾)32起,查处符合一般程序立案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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