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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行也要讲情讲理

南湖法院为一民营企业保“生机”

2019/06/11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朱弼瑜 通讯员 金 娜

  “如果你能确保按期还贷,我尽力帮你跟债权人沟通,适当延期还款……”近日,南湖区人民法院一执行干警在办理3起金融借款纠纷的执行案件时,经过深入调查,没有贸然采取拍卖等强制措施,而是积极与债权人协调,让被执行人可以继续经营,并督促其按期还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遇到“老赖”,法院不是应该强制执行吗?为什么这位承办人要这么做呢?

  “为了这起案件背后五六百名努力工作的职工和他们的家庭!”承办人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海盐的3家关联民营企业,从2013年至今先后20余次与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共计贷款6500余万元用于购置材料等经营活动,其间发生未按期足额偿还情况。银行向南湖法院起诉,并在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这些借贷行为中,被执行人将其设备、厂房等作为抵押,法院如果强制执行,完全可以将这些抵押物品进行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债务。

  但当承办人带着腾退公告等资料来到这家企业后,却迟疑了。他在现场看到,这是一家规模庞大的企业,厂区内数百名工人在正常上班,人来车往十分热闹。如果将其设备和厂房强制执行,企业势必面临倒闭,这么多工人将会面临失业,他们的家庭也可能遭受打击,甚至可能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企业尚在正常经营,还有一批客户等着他们的产品,如果骤然停止经营可能引发新的纠纷。直接拍卖这些抵押资产,固然可以让原告方快速“止损”,但也有可能因为拍卖原因不能足额拿回本息。

  随着深入调查并与当地政府沟通,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已经在海盐正常经营20多年,是当地颇有知名度的老牌企业,多年来经营一直很有信誉,案发前后,多次努力支付利息,也没有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只是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市场风浪,买家没有及时支付货款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最终没能按时足额归还银行利息,引发银行提前收贷。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人3次赴杭州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向他们说明情况,分析利害关系,建议他们对贷款进行延期,让企业可以继续正常经营,渡过这个难关,以“放水养鱼”的形式履行法律义务,足额还上所有本息。最终,债权人接受了这一方案,延长被执行人的还款时限。

  目前,相关企业运作日趋好转,并抓紧时间筹措资金,已有数月正常还贷,情况正慢慢好起来。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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