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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一时疏忽 七岁儿童被撞

交警提醒:父母要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2019/03/14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张欢

  3月份以来,嘉兴连续阴雨天气转晴,不少市民增加户外活动的同时,也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通常都是发生在一瞬间,特别是儿童在马路上穿行需要有监护人看管,一旦疏忽大意,危险就会来临。

  3月6日18时53分许,南湖交警大队余新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余新镇新市路步行街路口发生一起面包车与一名小男孩相撞的交通事故,人受伤。值班民警岳永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是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五菱面包车将一名7岁小男孩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受伤男孩被送往医院治疗。幸好经医院检查,男孩只是轻伤,并无生命危险。

  为什么孩子会在马路中央被撞倒?民警调取了路口监控,还原了事故经过。原来,当天傍晚,陈女士带着自己7岁的儿子小季(化名)到余新镇的步行街散步,期间陈女士一直和朋友专注于挑选店内商品,并没有关注小季。小季则在路口和另一名孩子玩闹,跑过马路后发现朋友没跟上,又突然冲回马路。此时,张某驾驶一辆五菱面包车疾驰而来,避让不及,直接将小季撞飞了出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最终,双方各负该起事故同等责任。南湖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儿童安全意识薄弱,在马路上穿行奔跑会导致很多意外的情况发生,家长带孩子出行,一定要看管好孩子。此外,广大驾驶员驾车在镇区道路行驶时也要保持注意力集中,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口情况,随时准备制动,避免发生事故。

标签:编辑:王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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