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区财政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思路,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南湖区出台政策进一步支持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险扶贫体系,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扶贫工作效益。
扩大补贴范围。对于选择500元/年缴费标准的,给予个人缴费全额补贴,补贴对象由原先的持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援助证及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扩大为所有参保残疾人。
同时,提高补贴标准。对于选择其他缴费标准的,财政补贴由100元、500元两档提高为个人缴费总额的65%;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残疾人,财政补贴由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30%提高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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