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街道人大工委形成了从组织领导、会议、监督、代表、居民议政员、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的工作标准,共109条,形成一整套标准体系;凤桥镇人大也在党的领导、会议召开、“三权”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代表履职和自身建设等5项工作、18个重点方面形成工作标准,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也有明确标准,项目由人大代表票决,实施由人大代表监督,绩效由人大代表评价……如今,南湖区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已全覆盖,成为全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的强大推动力。
“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是加强和规范基层人大工作、提高基层人大工作实效的重要基础,也是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任工委负责人介绍,在2017年基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2018年,南湖区开展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以“一镇一街道”为试点,由点及面,以法定性、基础性、常规性人大工作为主,梳理总结基层人大工作程序,研究完善基层人大工作制度,形成基层人大工作标准,逐步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效能,同时逐步探索和提升人大创新性工作的标准化进程。
2018年5月初,南湖区启动了全区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组建全区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意见,组织到平湖市、陕西镇坪县考察学习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绩效标准情况,南湖区明确把凤桥镇人大、建设街道人大工委作为试点,逐步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
南湖区人大根据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实际,研究梳理出35项工作标准建议供试点单位参考,为镇、街道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提供参照。随后多次赴两个试点单位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召开了3次征求意见会,逐词逐句、几上几下,对试点单位形成的各项工作标准进行审定。
最终,两个试点单位分别梳理形成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标准、会议工作标准、“三权”工作标准、代表工作标准和自身建设工作标准等五大类共18项基础性工作标准,并细化为镇人大137款和街道人大工委109款的具体工作要求,成为全区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的样板。
2018年8月30日,南湖区召开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推进会,要求其他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根据自身实际,参照试点单位工作实际经验,完成各自人大工作标准的梳理编制。当年10月初,全区各镇街道均已完成各自工作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基层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南湖区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建设以人大“两个机关”建设为目标,坚持依法依规,紧紧围绕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梳理形成了符合南湖区实际的基层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也为下阶段推进基层人大工作信息化建设打好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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