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律师驻队”工作签约仪式,标志着区属律师参与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律师驻队”是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一名以上的专职律师常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选定的中队(分局、科室),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
驻队律师必须符合政治坚定、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行政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条件,而且执业必须满五年以上,且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对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储备情况也有一定要求。
今后,这些驻队律师将充分发挥“法律智库”的作用,在执法队伍改革建设中充当“参谋”,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时,提供法律意见,对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供专业帮助。
平时,这些驻队律师将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在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中充当“指导员”,在遇到社会矛盾需要化解时充当“调解员”,同时也作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员”,及时化解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遇到疑难复杂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时,要及时参与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的说服沟通工作,出具律师告知函对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进行催告。此外,他们还要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当“监督员”,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
“律师驻点办公、随队执法、全程跟踪,是为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提供法律服务,发挥‘智囊团’作用。”南湖区司法局副局长李舟说,驻队律师可以对执法队员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这也将有助于城管执法形象的进一步树立,法制权威的进一步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嘉诚中天律师事务所三方将通力协作,携手共创文明执法,打造“律师驻队”工作的“南湖样本”,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充分发挥律师在加强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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