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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精致化”调解化纠纷

2018/05/02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通讯员 南 轩 记者 朱弼瑜

  八旬老太有4个子女,却因赡养纠纷无奈将子女告上了法庭。日前,凤桥法庭法官多次与老太子女沟通进行调解,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使案件圆满解决,老人也得以安度晚年。

  老太姓蒋,凤桥人,已81岁高龄,与丈夫生育三子二女,大女儿早年因病过世。蒋老太的老伴在世的时候,将夫妻俩的住宅转让,转让款和承包款分割给三个儿子,夫妻俩也分别住在儿子家里。三年前老伴去世了,三个儿子约定,蒋老太由三个儿子轮流赡养,一个儿子一年,老太随赡养的儿子吃住。

  正是由于这一份充满中国农村传统气息的“家庭协议”,导致了纠纷的发生。2018年,轮到大儿子赡养,但是大儿子不同意老太去他家居住,小儿子表示要按照“家庭协议”约定的方式来履行。老太也找过村里的调解组织调解,但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将4位子女一纸诉状告至法院。

  案件的承办法官周平华考虑到老太情绪激动,4名子女对履行赡养义务的抵触情绪也相当大,简单的依法判决可能会增加对立情绪,导致矛盾进一步深化,而且不能从根本上改善老太的晚年幸福指数。几经权衡,决定进行诉前调解。他专门到老人所在的村委会了解情况,掌握了本案的实际案情,接着又去了老人家中,详细调查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

  调解当天,周平华邀请了村里“老娘舅”一起过来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蒋老太跟随二儿子一起生活,大儿子和小儿子自2018年5月起每人每月底前支付蒋老太生活费200元,蒋老太的医疗费扣除合作医疗保险后,由三个儿子平均分担。

  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既厘清了亲情与责任,又保留了老人与孩子们的颜面,老人表示由衷地感谢法官。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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