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两会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南湖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南湖新闻

瞄准“重点行业” 融入“执法日常”

执法部门助力“五水共治”唱美“水乡小调”

2018/03/22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王韶韵 通讯员 吴玉婷 张莉娜 朱美霞

  3月22日是世界水日。近日,泾水路泾水二期6家店铺都收到了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栅中队开出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3日内将屋后的污水管接入污水井内,并将之前外排的餐饮污秽堆积处进行清理。

  看到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周边居民都围了上来,家住泾水公寓二期62幢的居民王大伯说:“这里的污水直排污染绿化,气味难闻,一到夏天都不敢开窗。”

  如今,执法队员对该路段店家进行逐户排查,通过先查找排污口,然后找相应店家,采用摆事实讲法律的方式要求其整改,复查整改不到位再立案查处。店家都积极配合,其中一家烧饼店店主甚至在第一时间就去购置了管道转接口当场将管道进行外接,现场居民纷纷点赞。

  “水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也与居民生活质量与幸福感提升息息相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他们一直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法,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顾,助力南湖区“五水共治”工作,共同打造靓丽的水乡环境。

  据悉,今年初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开展巡查次数105次,发现涉水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10个。“在水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中,除了‘瞄准’餐饮行业,沿街洗车行业也是重点。”该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3月中旬,区综合执法大队凤桥中队对凤桥辖区凤篁路、凤启路、凤南路从事洗车的店家实施了突击整治。整治中发现,位于凤篁路的两家洗车店擅自将车辆清洗后的污水直接排入排水管道中,甚至有一部分污水外流至人行道,污水大部分流到马路边的排水管道中,还有一部分在马路边形成积水,并泛起白色泡沫。

  对此,执法人员立刻联合环保部门对两家洗车店的污水排放、经营场所、占道经营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详细查看,后认定这两家洗车店均不具有开洗车店的环境设施和场所,必须进行整改或搬离现经营场地。经过执法人员耐心劝说,店主表示愿意关闭此处洗车店,执法人员也将积极帮助寻找合适场所重开洗车店。

  如今,助力“五水共治”已全方位地融入了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日常工作中。例如,在开展建筑工地泥浆整治时,重点整治查处工地泥浆污水入河行为,强化对新开工工地的监管,做到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督协助施工方申报建筑泥浆手续,确保不出现不失管不漏管现象;持续加强涉河沿河序化美化整治,重点查处沿河垃圾堆放、涉河摊贩、垃圾入河等行为,部署执法力量,多时段、全覆盖巡查,即查即改,切实落实整改到位。

  在持续加强控新拆违工作中,重点针对“剿劣”隐患点进行严格管控,加强对包含城中村范围的河道污染排放、沿河违建的巡查排摸,强化河边隐蔽违建、涉河城中村改造地块违建拆除工作,严防河岸新建违建。

  此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还积极深化景区中队红色资源,将《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中的“八项禁止”与水环境整治相关知识相结合,积极开展“红色讲堂”,走进校园、社区、工地,号召市民纠正不良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爱水护水行动自觉,并充分调动党团员干部、红船小卫士、城管小萌管组建“巡河志愿队”,深入开展水环境整治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标签:编辑:徐卉

南湖新闻

更多

焦点图

镇街部门

更多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0904054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