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委顺利完成组建挂牌,实施“廉政抄告单”制度,对执行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追究,建立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和处置机制……2017年,南湖区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齐抓共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纪律保障新作为
南湖区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政治监督,在发挥纪律保障作用上有新作为。
2017年,南湖区围绕护航十九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最多跑一次”改革、“五水共治”、维稳安保等中心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对扶贫领域进行专项督查,取消违规低保救助9户,对3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49名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170名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进行了廉政把关和资格联审。发挥南湖红廉馆常态廉政教育主阵地优势,吸引了众多省内外人员来参观考察。
监察体制改革新成效
南湖区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去年2月,区监委顺利完成组建挂牌,实现与区纪委工作合署。区监委组建以来,立案8件8人,采取留置措施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
过去一年,区监委全面探索实践监督执纪模式,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问题线索处置、监察留置等业务学习培训,开展监察业务流程、工作制度规范的专题研讨,实行全员安全办案,监察留置措施使用全流程工作演练。对检察院转送的问题线索,实行定人定责,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管党治党新举措
南湖区紧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及各区委常委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门听取18个单位(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口头报告,并由区纪委委员进行现场评议。
南湖区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式痕迹化管理制度,采取“一人一本”形式,制作下发《廉政工作手册》,动态记录、督促落实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年共向23位领导发送“廉政抄告单”48份,全年对12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予以责任追究。
作风建设新气象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南湖区按照“力度不减、频率不降、标准不松”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建立“每月检查、每次通报、每季分析”工作机制,紧盯关键节点和隐形变异“四风”开展监督检查。
2017年,区级层面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3次,发现和纠正问题163个,发出作风效能告知书、正风肃纪移送函57份。基层纪检组织开展检查130余次,共给予问责处理264人。扎实推进“作风效能转变年”活动,出台《南湖区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责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重点对“为官不为”的8种情形进行整治,全年共有31名党员干部因执行不力被问责追究。
监督执纪新力度
南湖区始终把执纪审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5人次,党纪政务立案70件70人,党纪政务处分54件54人,移送司法4件4人。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只有党的自身肌体健康,才能抵制外部的侵蚀。南湖区建立了三级集体排查和处置机制,提高对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成效。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凝聚监督合力,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不断增强自我净化的能力。南湖区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和镇(街道)、部门中层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去年对24个单位(部门)进行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共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312个,提出建议102条,问责追究11人。探索派驻机构执纪监督新路径,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5件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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