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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唱夫随”捐献遗体 让有限生命更有意义

夫妻同签遗体捐献协议传递爱心

2017/12/29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田 野 通讯员 张 婷

  “人在活着的时候,理应上孝父母、下教子女,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并且为公益事业多做贡献,而在死后,也应为社会出一份力,这才算没白活!”日前,在某慈善机构组织的一场公益活动上,就有一对夫妻道出了这样的感慨,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夫妻俩都是遗体捐献志愿者。

  据介绍,这位女性遗体捐献志愿者名叫桂晓梅,今年44岁,目前是建设街道党政办主任。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关于签订遗体捐献协议,对桂晓梅及丈夫来说,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他们心里早就有这样的想法了。“我毕业于嘉兴卫校,在学生时代,自己就经常接触到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捐献器官、应急救护等知识,并且一直有意加入到‘遗体捐献’的队伍中,可是迟迟下不了决心。”桂晓梅说。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桂晓梅最终下决心做一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呢?其实,这与一位素昧平生的垂危病人有关。“有一次,我在医院探望一名住院好友时,无意中听到了一位重病患者的故事,这位重病患者在人生最后的阶段,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也带给我巨大震撼。”桂晓梅说,当时,这位重病患者毅然把自己健康的肾器官捐献出来,移植到另一个患有尿毒症的孩子身体里,这既是救人一命,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让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续。

  俗话说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按中国人的传统风俗,人离世后要火化,再将骨灰土葬或塔葬,立碑以祭奠和供奉,不过,桂晓梅已经转变了想法,她认为,人无论生死,都要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对社会有价值。更令人感动的是,在此之后,在她的感召下,桂晓梅的丈夫沈亦钰也愿意与她携手同行,结果,桂晓梅与沈亦钰共同签订了遗体捐献协议,应允在死后捐出自身一些有用的器官。

  说起妻子的想法,作为丈夫的沈亦钰,也给了桂晓梅很大支持。“在国内,很多人不理解遗体捐献,甚至还有点‘避讳’,可是,我却认为遗体捐献可以造福医学,让死亡变得有价值。”原来,沈亦钰是一名医生,他表示,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去世了,捐献遗体还能帮助到别人,则是一件善事。沈亦钰还透露,关于遗体捐献的事情,妻子桂晓梅并没有对自己过多勉强,而是他也觉得如果人死后,一些健康器官能让其他人受益的话,这绝对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近年来,随着区红十字会对招募“三献”志愿者工作的深入推进,市民对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组织)、器官捐献和无偿献血有了更多了解,很多市民也像桂晓梅和沈亦钰一样,加入到了捐献志愿者的队伍中。“其实,我们只是做了一件很小的事情,只不过这样的事因为稀少才显得珍贵。”桂晓梅和沈亦钰表示,为此,他们希望用实际行动感染更多的人奉献爱心,也希望社会大爱的暖流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向外传递。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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