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花10多元租金,便可租到市区一套房子。昨天下午2时,南湖区2017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现场选房,把这个听上去有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带到了31户困难家庭身边。
当天下午,市民陈学明和外甥女早早来到选房现场,选择了一套凌波苑5楼的房子,面积58.78平方米,还有一个17.85平方米的车库,每个月的租金仅为16.2元,物业费也由政府“埋单”。陈学明告诉记者,他现在租住在市区一个老小区里,每月800元的租金基本就花光了他的低保收入。“现在好了,每月花16元就能住上市中心一套房,要知道,这个钱现在连吃碗羊肉面都不够!”
昨天,参加现场选房的居民共有31户,有5户放弃了实物配租,转而选择货币补贴。与往年不同的是,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今年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受惠人群进一步扩大。“往年公租房实物配租以第一类‘低收入有证住房困难家庭’为主,今年,我们把第二类‘低收入无证住房困难家庭’及70岁以上的困难家庭也纳入进来,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安’的愿望。”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2017年度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条件且要求实物配租的31户家庭,按照保障家庭类别、残疾程度、年龄大小顺序依次选房。其中,一类困难家庭有20户,二类及70岁以上的困难家庭有11户。记者在选房现场看到,这次南湖区提供的40套公租房房源分别位于凌波苑和双溪花园,房源面积大多在50平方米左右。
据介绍,针对一类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范围内不收房租,超出部分的10多个平方米,也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点点租金。月租金根据楼层、面积、小区等不同,从5.2元到17.85元不等。针对二类及70岁以上的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范围内的房租按照市场价的60%收取,超出部分按照市场价的80%收取。核算下来,二类保障对象申请到的公租房月租金在280.7元到403.4元之间。
“很满意、很满意!好在今年政策放宽,我才有申请公租房实物房源的机会。”看到展板上的月租金,今年72岁的陈惠明很是高兴,“300来块的月租,比我现在在新塍租的房子便宜了一半。”
根据规定,申请家庭要由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选房通知书参加选房;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携带监护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代为选房。未按时到场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申请人自主选择房源或货币补贴,但两者只能选其一。对参加选房而放弃选房的申请家庭,下一年度不能再提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南湖区公共租赁房货币补贴保障630户,发放补贴367.53万元。他同时提醒:对于实物配租的家庭,每年要进行一次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要退出保障行列;对于选择货币补贴的家庭,每季度发放一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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