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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公开 法治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永红村积极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

2017/10/31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撰稿 高昱雯 周晓红 陶雨婷

  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礼堂等宣传阵地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让村民不出家门就能“看电视查村务”;“之江法云”微信群、“有法工作室”的上线,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近日,省司法厅检查组来到凤桥镇永红村,对该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视察,这里的创新举措和和谐环境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在获得省级“民主法治村”荣誉称号的基础上,2015年,永红村继续自我加压、拉高标杆,对照国家级的创建标准,制定了全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三年规划,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早出成效。

  健全“自治化”基层民主制度

  在永红村,“坚持村民的事由村民自己管理和决定”绝不是一句“空话”。这里建立了村委会向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一次的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通报全村的工作情况,建立并落实了村、组联动机制,促进村民自治管理。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凡是涉及我村重要事项、重大支出,都要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听取民情民意,使村委作出的各项决策能真正符合老百姓的利益。”永红村党委书记陆惠忠说。

  在抓好民主监督方面,永红村坚持每季度向村民公布村内党务、村务、财务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2016年开始,该村还借助数字电视等公开信息平台,推进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信息进家庭,让村民不出家门就能“看电视查村务”。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底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对当月的账进行排查,推动农村基层廉洁建设,并建立“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村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搭建“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平台

  说起“有法工作室”,在永红村里可谓无人不知。这个2014年挂牌的调解工作室,以“省级首席人民调解员”沈有法的名字命名。作为村里的“娘舅”调解品牌,多年来,工作室积极发挥“润滑剂”、“调解员”的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15年至今,永红村调委会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66余件,调处成功率达100%。

  除了创建调解品牌,永红村还积极为村民搭建“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平台。“我们以凤桥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积极搭建永红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工作,整合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服务等职能,为村民提供公益、专业、便民的‘一站式’服务。”陆惠忠介绍。村里落实了法律顾问值班制度,聘用两名法律顾问,每月两次到村坐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平时,村民遇到法律问题,也可以随时通过微信群、电话、QQ视频连线律师,解决法律难题。

  建设“嵌入式”法治宣传阵地

  1500多平方米的法治文化公园,80多米长的法治文化长廊和“三治”长廊有52个橱窗,四星级的法治文化礼堂正在抓紧建设中,在永红村,这样“嵌入式”的法治宣传阵地随处可见,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依托农村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等载体,永红村每年还会制定学法计划,每季度组织村民、村干部、党员、青少年开展法律讲堂等。

  为了进一步拓宽普法渠道,永红村还与时俱进运用“互联网+”的思维进行普法。通过QQ交流群、微信群、手机APP等新媒体,加强民主法治、法律服务、治安防控等工作,架起村民与村委会之间信息互动的“桥梁”。今年7月,永红村更是创新建立起“之江法云”村级微信群,招募顾问律师、村班子成员、“老娘舅”、党员、村民小组长等成为群成员,实现了“一个问题,有许多个专业人士给你当参谋”,大大提高了为村民服务的效率,得到了村民的好评。

  开展“互动型”学法用法活动

  在重要的节假日、主题日、宣传日,永红村的普法活动可谓丰富多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七五普法启动仪式”K歌大赛、“送法律进农村”等活动此起彼伏,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吸引村民主动学法。2015年至今,该村已组织法治宣传主题活动36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3000余份,法治讲座13场次,普及人员4600多人次。

  针对不同的人群,永红村也有专项的普法之道。每年4次对村干部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干部带头与党员一起学习各项制度和理论知识;依托文化礼堂巡演、“道德讲堂”等,为村民带去法治类故事、提升普法实效;定期在辖区内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的法治培训会,普及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开展新居民“法治、德治”建设行动,依托新居民管理服务网络,加强新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设。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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