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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产权将更加明晰

南湖区颁发首张“农房不动产权证书”

2017/09/13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许冰洲 通讯员 汪洪伟 陈 晨

  昨天上午,大桥镇6户农户拿到了国土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他们是南湖区首批获得此证的农户。南湖区在大桥镇举行了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证首发仪式,区领导徐军、孔俭、蔡立新、张晖等出席活动,并为他们颁发证书。

  “非常激动,很高兴!”拿着红色的不动产权证书,大桥镇云东村双云新村的王明光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他说有了这张证书,心里更加踏实了,而且听说有了这张证,以后农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样用来抵押、交易等,房子更加值钱了。

  记者看到,新发的不动产权证书里面,详细记载了权利人、用途、面积等信息,还有房产分层分户图,明确了建筑面积。

  嘉兴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湖区分中心主任周杰介绍,从今年4月开始,南湖区开展了农房确权的权属调查和面积测量工作,到现在为止房屋测量和权属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根据计划,今年年底,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发证率要达到60%,三年时间基本要全部完成发证。同时,他提醒农村居民,要积极配合材料收集和测绘工作,相关材料特别是原始凭证要找全,要根据将出台的南湖区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分门别类进行申请。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农民的重要物权,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权发证对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深入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书的颁发对明晰农民住房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将为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法律政策依据,为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提供产权依据。

  此次发放的不动产权证和以前的农房宅基地证相比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个是以前的农房宅基地证只记载了土地信息,现在的不动产权证在“权利类型”一栏中标注“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意味着这不动产权证是房地合一的,其中既有宅基地的信息,也有房产的信息等。

  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军表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工作事关千家万户,涉及的面非常广,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十分复杂。各镇(街道)是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敢于担当、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全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市明确的任务。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要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仪式上,市本级首家乡镇“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点”在大桥镇揭牌,目前可办理该镇小区内已批准的农房确权登记业务。接下来,区国土分局将突破基层业务技术瓶颈,把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服务延伸推行到镇、街道层级,陆续开设凤桥镇、新丰镇和余新镇等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点,满足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求,真正实现区域内不动产登记业务数据延伸跑,群众可选就近办,实现不动产登记区域全覆盖。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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