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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案件涉及人数同比下降57.30%,三类纠纷值得注意

上半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6件

2017/07/31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 者 高昱雯 通讯员 吴亦萍 俞金菊

  记者日前从南湖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27件,立案受理216件,其中社会保险类,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劳动报酬类案件依次排在前三位。

  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的216件案件,涉及劳动者人数332人,涉及申请金额1768.43万元。其中集体案件7件,涉及劳动者人数120人,集体案件涉及人数同比下降57.30%。

  “案件数量趋于稳定,集体案件涉案人数下降明显,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劳动争议仲裁逐渐成为劳动者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另外,随着‘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深入开展,辖区企业主动作为、和谐劳动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了一部分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南湖区目前有5名专职仲裁员和40多名兼职仲裁员,并在每个镇(街道)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规范仲裁调解员队伍管理、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引入多种方式调解等手段,不断提升结案率。数据显示,上半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审结案件198件,结案率91.67%,其中裁决结案26件、调解(含撤诉)结案172件。

  从立案的案件类型看,社会保险类的有88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类的有55件,劳动报酬类的有54件。“这三类案件占上半年仲裁案件的91%,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三‘巨头’。”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相关负责人分析,产生这些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等;二是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存在瑕疵,如劳动合同约定不明,规章制度制订存在问题等;三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故意设置“陷阱”引劳动者自己辞职等。“特别是一些用工随意、管理意识不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纠纷发生率较高,劳动者在找工作时应当引起重视。后期,区人力社保局也将加强对这类企业劳动用工的培训和监督。”该负责人强调。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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