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展开2019年度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工作。据悉,通过飞行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开展飞行检查是强化药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此次飞行检查,南湖区共抽调12名区药品GSP检查员,采取事先不通知企业的方式,直奔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相关要求,重点从质量管理与职责、人员培训、采购与验收、储存与陈列、销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查。
本次飞行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11家,覆盖全区各镇(街道)。从检查结果看,11家药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项目,比如质量管理员对首营企业产品未尽到审核供货商资质等义务。同时,还有一些药店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有效的健康档案。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此外,区市场监管局还发现有2家药店因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责令停业整改。
其中一家药店未将采购的药品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不仅影响市场监管部门对药品的管理,还会导致消费者用药发生问题时,无法对药品进行追溯。另一家药店,存在虚挂执业药师的情况。“以执业药师‘挂证’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聘用执业药师进行“挂证”的,将按严重违反药品GSP规定进行处理,责令药店停业整顿,收回GSP证书。
“此次飞行检查,既规范了企业药品经营行为,又提高了企业自律能力,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经营市场秩序起到引领作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下一步还将加强跟踪检查,对药店整改“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药店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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