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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中心城市品质提升,公积金新政出台

这类人群将收到“政策红包”贷款额度上浮50%

2019/06/12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吴 觉 通 讯 员 马越颖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的用途越来越多,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等,也可以用于买房贷款等。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品质办、市建设局出台政策,对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推进中涉及的职工家庭在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

  根据此前的规定,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上一年度租赁住房租金,提取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中明确,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60万元。

  而此次的新政对市区十大标志工程、“拎马桶”“筒子楼”“城中村”整治、城市有机更新等中心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推进中涉及房屋征收或收购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给予以下优惠:在房屋征收或收购后,因无房需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自征收或收购协议签订后,两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人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且存贷不挂钩。这意味着,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的贷款额度可以达到45万元,夫妻双方的贷款额度可以达到90万元,这将大大减轻这类家庭的置业负担。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了“贷款额度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计算方式,目前这一额度按照10倍计算。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贷款期限、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按最低值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而“存贷不挂钩”的规定,让符合上述条件的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用再严苛符合留存要求了。

  除此之外,对于最近备受市民关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新政中也有涉及。按照新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出资的职工家庭,如无公积金贷款,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也就是说,已经退休不再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使用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

  “今后,我们将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更便捷优质的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上述公积金业务时,还需提供一些材料。按实际支付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相关住宅房屋收购协议书或征收协议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标签:编辑: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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