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清清爽爽,群众实际需求也得到了满足,点赞!”广袤的土地连续成片,一畦畦黄豆、玉米长势喜人,真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田野!这里是凤桥镇新民村21组,青绿的田野上,除了几抹亮眼的橘红色,没有任何私搭乱建。
作为浙江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之一,前天下午,嘉兴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现场研讨会在南湖区举行,位于凤桥镇新民村及嘉兴世合有机农园的南湖区设施农用地标准化管理试点,得到了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负责人的点赞。
崭新的集装箱式农用设备房内,存放有铁锹、扁担、化肥、水桶等各式农具,自从田边有了这个空间,农民们感到省力多了。记者在现场看到,新民村田野间那几抹橘红色,是南湖区第一批标准化搭建的设施农用房,这些屋子为简易临时建筑,由11个集装箱改造而成,分20个使用单元,且可以轻松拖走或拆除,不破坏耕作层。
“设施农用房标准化,不仅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耕地,也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长张卫东介绍,随着农村发展加快,一些农户早已搬进新社区,但承包地未流转,农民就在田地边上搭建小型工具房,用于存放农业生产物资,破坏了耕地,也与美丽乡村建设格格不入。随着南湖区土地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些设备房先后得到拆除,但农民就近存放农具的需求还在,推进设施农用房标准化,是南湖区探索的“两全之策”。
该项工作也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开展“三服务”活动的一个着力点,记者了解到,面向50亩以下的非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将由村集体组织遵守规格统一、标识统一、颜色统一、材质统一、监管统一“五统一”集中兴建设施农用房,以解决农户的现实需求。并明确经营规模50亩以上的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单建设施农用房,解除了企业家关于农业设施用房“合法性”的疑惑,当然,企业自行建造的设施农用房必须报备,且执行颜色、标识、监管“三统一”标准。
张卫东表示,设施农用地是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中不可或缺的要素,新规实施后,南湖区设施农用地选址将十分严格,尽量利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园地等非耕地,且要求设施农用房必须与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涵有机结合,突出节约集约利用,融入美丽乡村,实现全域秀美的目标,从而促进全区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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