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南湖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南湖新闻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保费返还“现金红包”了!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

2019/04/15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者 高昱雯 实习生 何逸涵   通讯员 龙枕云 徐红良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社保费返还“现金红包”了!近日,南湖区人力社保局传来好消息:首次上线的南湖区失业保险稳就业社会保险费返还申报通道正式开启,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

  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企业的认定条件主要是看裁员率。”裁员率不高于全省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的工业企业和与外贸相关的所有企业,其中,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可合并计算裁员率,但不包括国有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化工业、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企业以及截止2019年3月底已倒闭或正处于倒闭资产清算的企业。

  企业裁员率可以按相关公式计算:2017年度及以前开始在当地参保缴费的企业,企业裁员率=(2017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8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7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2018年度开始在当地参保缴费的企业,企业裁员率=(2018年度失业保险首月参保人数-2018年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2018年度失业保险首月参保人数×100%。

  对于企业最为关心的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记者了解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返还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总额的25%,但不包括历年欠费补缴的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利息及罚款。

  举个实际的例子,比如一家企业去年给每位员工缴纳的社保费是1050元/月,假设该企业有100名员工,去年其缴纳的社保费总额为126万元。按照社会保险费总额25%的标准返还,那么该企业可以拿到31.5万元的“现金红包”。

  “推出这样的红利政策,意在实打实为企业减负。”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社会保险费返还资金将一次性发放。返还的社会保险费主要可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据了解,为提高申请效率,区人力社保局事先已初步梳理出一份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名单,有意向申请的企业可登录“南湖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这些企业需要在2019年4月18日前申报,并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的镇(街道)社会事务中心提供《2018年度嘉兴市本级社保费返还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需要提醒的是,享受“社会保险费返还”待遇的企业,一家企业只能申领一次,不得同时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另外,未在名单上的企业也不用着急,凡符合条件的企业经申报、联审、公示确认后,一并可享受社保费返还政策。未在名单内企业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相关企业可关注“南湖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动态,有问题可咨询企业所在镇(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或拨打南湖区就业服务管理处电话(82838331)。

标签:编辑:王昭舒

南湖新闻

更多

焦点图

镇街部门

更多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0904054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