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监督协助下,新丰镇竹林村某农场内的一处违章建筑启动拆除工作,为全镇开展“大棚房”整治行动注入“强心剂”。
据悉,该处违章建筑建造于去年12月,为木质结构,占用了农场内约60平方米的农田,用于休闲娱乐等与农业无关的活动。今年1月,新丰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与村干部多次上门开展工作,先后发放《限期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通知书》等文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通过镇主要领导亲自约谈和中队执法队员多次上门工作,最终当事人认识到占用农田建造构筑物属于违法行为,表示愿意配合自行拆除违建。目前,该处违建内部结构已经基本拆除完毕。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底线,去年12月,新丰镇开展“大棚房”整治行动,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南湖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狠抓问题整改落实,严格开展执法,积极落实“大棚房”整治工作。
与此同时,新丰镇开展“大棚房”排查、整治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大棚房”问题。新丰镇在辖区范围内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共排摸出12处违章建筑,其中有9处需要拆除复耕,其余几处需补办相关手续。根据镇相关部门的摸底调查清单,新丰镇工作人员实地走访了涉及违章建筑的整治点,核实违章建筑结构、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并发放通知书,联合镇国土所、农办、三改一拆等部门与涉及村共同商讨整治方案,按照政策,严格落实分类整改,依法依规开展处置,确保“农地必须姓农”。目前,有4处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其余的正在限期整改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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