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力无穷——在身边 爱回家”2019春节网络文化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 浙江在线 >> 南湖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南湖新闻

南湖区“新国标”电动车已全面上市

2019/02/12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沈嘉朱炜 通讯员 周玉根 潘争鸣

  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对全区100多家电动车销售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并开展了集中约谈。自今年1月1日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区内电动车销售单位已经开始对超标电动车进行逐步退市,“新国标”电动车已全面上市。

  在对100多家电动车销售单位的走访过程中,执法人员逐一与经营户进行交谈,详细了解了当前电动车销售情况,是否销售超标电动车,是否配备头盔、反光条等基本要素,并对所销售电动车的品牌、库存数量以及产品标准进行了登记。此次摸底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

  在市中心建设街道的秀州路和禾兴路上,电动车销售单位相对集中,目前建设街道辖区共有电动车经营单位10家。据建设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设街道电动车销售企业整体来说均严格遵守“新国标”,在店堂内,多部门联合公告张贴于显著位置。

  据介绍,现在经营者也十分重视电动车“新国标”,逐渐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禾兴路某电动车销售单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旦消费者因无法上牌引起纠纷,我们一定做到无条件退货。”

  在此次走访中记者还发现,自“新国标”实施以来,大多数消费者对“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车购买持观望态度,由此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清库存成了问题。禾兴南路一家电动车经营户,按“老国标”生产的电动车还有800多辆库存。原来日销售3至5辆的一家经销店,近期业绩直线下降。

  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召集全区流通领域100多家电动车销售单位,就新标准实施前的过渡期内的管理规定进行约谈。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各经营单位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内容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区市场监管局还积极引导各经营单位提前应对“新国标”的实施,及时稳妥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区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将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强电动车“新国标”宣传,帮助经营者和消费者更好地了解新政策,对于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区市场监管局也将通过微信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新国标”的相关信息,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标签:编辑:徐卉

南湖新闻

更多

焦点图

镇街部门

更多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0904054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