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本地水果销售旺季。余新镇的大街小巷也是如此,越来越多的果农带着自产的鲜果来到集镇销售。居民买水果方便了,但与此同时带来的乱设摊现象、果皮乱扔等问题,也影响了余新镇容镇貌。为此,余新镇今年采取“统一管理,便民利民”的管控方式,有效维护了镇容镇貌,优化了城市道路环境。
今年,水果生产形势良好,葡萄、水蜜桃等本地水果均迎来了丰收。早在水果上市之前,区综合行政执法余新中队就对当地果农摆摊分布进行了排摸。“余新镇果农销售水果主要集中在南北湖大道两侧、为民路与新达路交叉口、210县道南北湖大道以东凤桥方向。”区综合行政执法余新中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虑今年夏季温度持续时间长,果农增多的实际情况,余新镇在实地考察周边乡镇、街道,合理学习借鉴经验,不影响交通、不影响镇容镇貌的前提下,统一规划,决定在原有自销点的基础上,增设自产自销点。
经过排摸考量,余新镇在新达路冷水湾菜场西侧增设自产自销点,方便更多的果农。随后,余新镇向果农发放自产自销通知书,积极引导果农办理自产自销证并前往自产自销点贩卖;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宣传自产自销点,打出知名度,让更多的市民与果农在此交易。目前已有21名果农报名参加自产自销点销售。
通过疏导,让果农有序进行水果销售的同时,余新镇还通过集中整治,取缔非法交易点,堵疏结合规范夏季水果销售。
今年,余新中队定期清理取缔镇区非自产自销区域,对多次引导仍不服从管理的果农采取强制措施,暂扣其经营物品及工具,并进行处罚。截至目前,集中整治15次,劝离非自产自销点摊位51个,暂扣经营工具及物品18件,出动180人次。
余新中队还建立了长效管控机制,定期组织人员督查自产自销点,对经营过程中拒不服从销售点制度的果农,实行制度化管理。一旦出现未悬挂自产自销许可证;未按自产自销证上规定的销售时间、地点、品种销售的;妨碍交通,高声喧哗;不及时清理垃圾,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累计超过3次的,将取消本年度自产自销许可证及下年度的自产自销准入资格,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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