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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有不良行为将会被“扣分”

南湖区强化管理为百姓打造安全就医环境

2018/06/12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者 田 野 通讯员 余 镭

  驾驶员应该都知道,驾照被记满12分要扣留驾照、重新学习,现在,医疗机构若出现不良执业行为,也一样会被扣分处理。

  日前,记者从区卫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完善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制度,南湖区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扣分,每次记分的分值依次设定为1分、2分、4分、6分、12分5个档次,当医疗机构在1年记分周期内扣分超过12分的,将暂缓校验1至6个月,在暂缓校验期间该医疗机构不得执业。

  此前,在位于南溪西路附近的一家口腔门诊内,由于该口腔门诊的一名助理医师单独执业,被区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并被扣了2分。据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陈达解释,根据相关规定,助理医师不具备单独行医的资格,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执业,显而易见,该口腔门诊属违规行为,对此,区卫生监督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实施不良行为记分的同时,指导并纠正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在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还建立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现场检查笔录、《通知书》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卡等,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各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并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制度,定期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记分情况向社会公布。”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同的不良执业行为会有不同的扣分值。譬如:医疗机构未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明显处所的行为扣1分;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使用一名取得相应资格但未注册在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扣2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后果的行为扣4分;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行为扣6分;非法采供血,或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行为扣12分……可见,随着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所产生的不同后果,扣除的相应分值也有所不同。

  经统计,目前,南湖区共有184家医疗机构,从整体情况来看,这些医疗机构素质参差不齐,也给卫生部门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自记分制管理办法推出后,也给这些医疗机构念起了‘紧箍咒’,更有了统一的监督管理标准,各医疗机构除了严格执行相关执业规范外,还注重各类硬件建设,也较好地推进了全区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区卫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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