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湖区委将对10个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开展巡察,其中凤桥镇、建设街道、新兴街道、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文体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水利局为常规巡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为专项巡察。
常规巡察主要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等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专项巡察主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查找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以及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
为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向社会发布巡察工作公告,公开联系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人反映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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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南湖新闻
镇街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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