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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违法企业共被罚款超30万元

今年首批次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曝光

2018/03/16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 者 陆省宁   通讯员 张桂芳 潘英锋

  安全生产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记者昨天从区安监局了解到,为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强化曝光警示教育效果,有力推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领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近日南湖区曝光了8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据介绍,南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于2017年通报过3批次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涉及26家企业。本批次案例为2018年首次通报,一共有8个案例,分别为嘉兴市甬宏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浙江龙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嘉兴市富林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案、嘉兴市大塑机械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和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办理使用案、嘉兴南方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案、杭州之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未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作业案、嘉兴市凤桥吕成五金厂未按规定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案、嘉兴市南湖区新兴街道潮牛逸品火锅店经营者徐善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进行任何记录案。

  通读8个案例后,记者发现任何安全生产“漏洞”都逃不过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如2017年12月5日,南湖区安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甬宏化工”虽为取得不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但违法将0.4吨危险化学品储存在本单位经营场所内;2017年12月12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兴中队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潮牛逸品火锅店的经营者徐善伟在进行经营活动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进行任何记录等。

  同时,执法人员还将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了精准分类和处理。如2017年12月19日,南湖区安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龙达实业”未对从事喷漆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处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2月24日,南湖区安监局执法检查时发现,“富林光能”未按规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该企业作出“警告,责任限期整改,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两个案例看似相近,但是前者没有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而后者则是有检查,但是未按规定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换句话说,前者没有落实,而后者落实不到位,所以我们依法对前者处罚款80000元,处罚款力度是后者的整整4倍。”区安监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下一步,南湖区还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坚决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定期进行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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