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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申请不再设置截止时间

2017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开始申报

2018/03/13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 者 高昱雯   通讯员 张 伟 潘咏春

  昨天,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做好2017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正式下发,这意味着,2017年度南湖区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可以申领稳定岗位补贴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申报不再设“截止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全年都可以申请。

  《通知》规定,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减员或少减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并明确了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一是经行政审批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许可,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二是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年度企业裁员率(岗位流失率)低于嘉兴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2%);四是企业按规定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

  据了解,今年年度企业裁员率计算公式为:年度企业裁员率=(享受年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100%。

  其中,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中可剔除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四类自然减员的人数,并按同口径计算。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一舟劳动保障服务信息平台中的“就业登记模块—稳岗补贴栏目”进行电脑远程申报,并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申请上一年度的稳岗补贴,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信息,企业可登录南湖区门户网站人力社保局子网站查看或拨打一舟客服18905732567进行咨询。特别要提醒的是,企业若未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的镇(街道)社会事业所提供书面申请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为了普惠更多企业,从今年起,申请稳岗补贴不再设置截止时间,但审核复核上下半年仍设置了集中的时间段。”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企业在当年6月30日前进行申报的,各镇(街道)在当年7月份审核完毕,报区人力社保局;各企业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报的,各镇(街道)在次年1月份审核完毕,报区人力社保局,“因此,想尽快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还是要在审核复核前申报。”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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