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刚过,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比以前更忙了。自2014年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以来,该部门“权力清单”不断扩充,新的一年,该部门又承接了包括房地产、建筑业等领域在内的290项综合执法行政处罚事项。
前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与市建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有序的沟通交接。“今年新增的建筑、房地产领域,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如何开展好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员处理案件的能力是当务之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前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门邀请了市建筑业管理局、嘉兴市房地产管理局等多个部门的多位业务专家,对一线执法队员进行指导培训。专家们将目前房地产、建筑业的发展状况以及近几年来的行政处罚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讲解,并对新划转的处罚权事项的要点进行了解析。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培训一线执法人员105人次。
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9月,南湖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不断“加码”,共行使城市管理领域处罚事项163项;国土、安监、水利、环保领域164项;房地产、建筑业领域290项等的处罚权及其相关的检查及强制措施权。
2017年,国土领域共查处卫片违法案件21起,涉及土地面积4.3万平方米;安全生产领域检查单位755家,办理案件83起;环保领域严查畜禽污染,联合农经等部门对全区16家生猪规模牧场、规模羊场、规模鸡场开展执法,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执法,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25起……过去一年中,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梳理“权力清单”,积极畅通移送机制,主动对接区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通过会签《专题会议纪要》、出台《案件移送补充规定》等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配合制度。
“2018年起,我们行使房地产、建筑业处罚权是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一步,也是一个新的开始。”上述负责人表示,今年,为能够依法依规办案、抓质量办好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布了《嘉兴市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其他相关的协助工作也将分步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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