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区卫计局了解到,昨天,随着最后一份游泳场所水样检测报告出炉,检查结果显示为合格,这也标志着南湖区全面完成了本年度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任务。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卫生标准,今年6月至9月期间,区卫生监督所集中力量对全区19家经营性游泳场所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管理、场所布局、通风情况,自检及检测公示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并开展游泳池水质卫生监督抽检,细致抽检了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等重要指标。
“在专项行动期间,我们共抽检池水水样70余份,并且不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将监测数据定期向社会公示,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游泳场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针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4家不合格单位,区卫生监督部门则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令其改正,以确保游泳场馆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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