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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质价相等”原则对“不作为”“动真格”

南湖区发布新版《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试行)》

2017/08/07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记 者 高昱雯 通讯员 李 英 陈 旭

  在上周五下午举行的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部署会上,区住建局正式发布新版《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新版《考核办法》不仅细化了对物业企业的考核内容,更突出了“质价相等”原则、“红黑榜”制度等亮点,让考核形式更公平、考核结果更具约束力。

  与旧版《考核办法》仅考核物业服务项目不同,新版《考核办法》采取“项目+企业”的双重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了考核内容。新版《考核办法》中,南湖区物业服务项目日常考核包含了基础管理、房屋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效果等7大类、31项内容;南湖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内容则主要包括依法经营与市场秩序、企业资信与内部管理、企业满意度评价等4大类、20项内容。

  “在制定考核内容时,我们更注重物业管理与城市文明创建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并尽可能满足居民、业主的合力诉求。”区住建局物管科主任钟技介绍,“比如在对服务项目的日常考核中,我们将发现违建及时劝阻、及时上报等内容纳入进去;在对物业企业年终考评时,业主满意度一项就占到了总分的20%,换句话说,以后物业干得好不好,业主有了更多话语权。”

  目前,南湖区拥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项目)200多个,他们中有高档楼盘,也有拆迁安置小区,为了让这一考核制度实现全覆盖,并做到考核时公平、公正,钟技表示,落实新版《考核办法》时,将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基准,突出“质价相等”原则。“简单来说,就是业主付了多少钱的物业费,就应该享受相应的物管服务。今后物业公司想‘优价’,必须先‘优质’,这也将成为倒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抓手。”钟技说。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对物业公司的年终考核常常是“报喜不报忧”,而随着新版《考核办法》的出台,今后南湖区将对“不作为”或“少作为”的物业公司“动真格”。

  “根据考核结果,我们将发布物业企业‘红黑榜’。”钟技介绍,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物业企业依旧发布“红榜”,实行奖励。而对存在物业服务不到位,在检查考核中被责令整改,但整改不到位或出现经常性反弹;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交办事项怠于及时落实;发生有影响的责任事件;业主投诉较多或形成业主集访、重访;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违章装修和违法搭建等劝阻、上报不及时,造成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搭建数量较多被新闻媒体曝光;需要通报的其他事项这8类行为的物业企业,经区物管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行业内列“黑榜”通报。

  据悉,列入“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自接到通报起10日内,必须落实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将取消下一年辖区域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资格。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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