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法院会依法公平审理吗?围绕“民告官”总是有无数聚焦的目光。前天上午,南湖区人民法院行政庭举行了一场开放日活动,揭开了“民告官”的神秘面纱,借一次行政审判庭审现场,让前来旁听的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零距离了解这类官司的审理,开展了一次现场鲜活普法。
案件是由原告嘉兴市协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被告嘉兴市国土资源局认定其构成闲置土地,不经协商直接收回大桥镇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而起。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收到应诉材料后,高度重视,在答辩期内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开庭当日也由副局长苏志兴出庭应诉。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涉案土地被闲置是否由原告自身原因造成、被告处理此事的程序是否合法等展开激烈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近30名旁听人员无一中途离场,人大代表们还对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公诉能力等进行了认真打分,最后集中意见反馈给南湖法院。
不少参与旁听的人都表示,亲身经历了这场庭审,认识到不论是“民”还是“官”,双方作为当事人,都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这样的开放日很有启发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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