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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本级稳岗补贴已开始申报

至2017年底,全市已发放稳岗补贴26940.93万元,惠及企业15456家

2018/05/09 来源:南湖晚报 作者:N晚报记者 曹起铭 通讯员 陈留艳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度嘉兴市本级稳岗补贴已开始全面受理,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出稳岗补贴的申报工作,相关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逾期的企业不再接受申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浙江省人社厅的文件精神,我市在科学制订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的基础上,以兜牢失业保险人员的保障为底线,坚持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与援企稳岗同步发力,致力完善失业保险体制机制。

  这次的申报日期延长

  近日,五芳斋集团完成了2017年度企业稳岗补贴的申请,该集团人事经理钟琴英表示,这已是五芳斋集团第三年申请稳岗补贴,所得补贴资金将全部用于提高员工福利和举办员工关怀活动。“我们公司的一线员工较多,他们较为看重福利和关怀活动。稳岗补贴是一项实打实的支持政策,能够帮助我们有效稳定就业岗位。”

  稳岗补贴是指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减员或少减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年度企业裁员率(岗位流失率)低于嘉兴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我市2017年的城镇登记失业率,2017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2%);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2017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一舟就业平台”提出稳岗补贴的申报工作。其中,2018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的,在当年发放稳岗补贴;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申请的,将在下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逾期的企业不再接受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的申报截止时间由当年的3月31日延长至12月31日。

  完成申报后,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根据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条件、申报材料与社保系统的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进行比对和初审,补贴金额以地税返回数据为准。区人力社保部门将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上报的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名单、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批,并将拟享受名单在人力社保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财政局核准。

  财政核准后将相应资金核拨至各镇(街道)财政,再划拨至企业账户。申报企业收到补贴后,应严格按照嘉人社〔2015〕151号文件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对企业弄虚作假套取稳岗补贴的,一经查实,收回补贴资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处理。

  失业保险费率“三连降”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2014年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和2015年1月、2016年5月及2017年5月失业保险费率的三次下调,较好地缓解了企业压力。

  2015年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2%,失业保险费比上年同期减征1.4亿元;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失业保险费率的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预计减征5.2亿元;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失业保险费率的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预计减征4.3亿元。

  与此同时,在申报稳岗补贴时,经办机构从方便企业出发,简化手续、缩短流程,维护基金安全,外部以企为本不断改进服务,从原先的人工申报延伸到网上申报;内部从强化内控制度、梳理经办风险入手,严格落实享受企业信息的审核、公示和核准制度,全面推广使用人社部的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

  “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发放稳岗补贴26940.93万元,惠及15456家企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编辑:周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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