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物业服务可以提升小区的生活品质,在日前召开的2018年度南湖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72家会员单位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嘉兴市南湖区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草案)》,这也是全区物管行业出台的首份自律公约。今后,在南湖区有物业项目的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招投标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书面承诺遵守这份公约。
“物管行业自律公约的出台,有助于建立和健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取消后物业管理行业的自律机制,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保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南湖区住建局物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自律条款中还有不少规范性亮点,来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
“我交的物业费去哪儿了?”这是居民们最常关注的问题。对此,自律条款中明确规定,要规范使用前期物业服务开办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或政府规定的价格标准收费,做到明码标价,运作规范。各项收费要出具正规票据。
在“诚实守信”条款中,还特别强调了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应如何处理。“比如公共区域的广告牌等都属于公共部分收益,这些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的,应单独建账,遵守‘合理、公开’的收费原则,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区物管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在规范服务方面,自律公约首次将“物业承接查验”纳入其中,明确物业企业要主动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环节,按政府有关规定对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检查和验收,以保护业主共有财产安全。
此外,结合当下全区推进的重点工作,公约还将物业公司应履行的社会责任写进条款,包括配合做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平安南湖创建,协助普及垃圾分类,配合做好出租房管理工作等。
目前,这份自律公约已全面实施。同时,区物管协会将协同区住建局给辖区内的物业企业建立诚信档案,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该公约的情况将记录到企业诚信档案中。对于违反公约的物业服务企业,情节严重的或将被取消一年内的招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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