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老年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7万余元。
今年2月,王某在骑行过程中被肖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小型客车驾驶员肖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由于逆行违反了交通法规,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导致王某受伤,共花费医疗费用2万余元。事后,王某找到肖某协商有关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无果,王某无奈之下通过热线电话找到区法律援助中心。
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了解到,王某今年71岁,受伤后腿脚不便仍在休养中,于是决定为其提供上门服务。
9月11日上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擅长交通事故赔偿案的援助律师——浙江源哲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卫健,冒着大雨赶到王某家,为其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并在现场审核相关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协助其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制作了谈话笔录。赶回中心后,工作人员即刻受理了此案,并通过“点援制”为王某指派了熟悉该案案情的王卫健律师承办。
接受指派后,王律师立即投入工作,主动联系对方保险公司协商有关理赔事宜。在掌握案件详细事实后,王律师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建议受援人通过调解的方式维权,节约时间成本。经过王律师详细的解读和分析后,王某同意与对方调解。10月19日,双方在交调委的组织下在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调解,对方保险公司同意支付王某相关赔偿。
调解成功后,援助中心对王某进行了回访,在回访记录中,王某表示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很满意,特别是因为自己腿脚不便,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律师专程上门服务,让他非常感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今年初以来,南湖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上门服务、走访慰问老年受援人等措施,为31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旨在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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