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男子正在茜柳村堰桥港非法捕捞时,被正在巡查的凤桥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渔政管理站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当事人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捕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在当场制止并收缴违法电捕工具后,责令当事人7日内到南湖区渔政管理站接受处理。
“今年4月以来,我们联合区级相关部门、镇派出所,在辖区内开展新一轮渔业严查整顿。”凤桥镇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天晚上七八时至次日凌晨四五时,是非法捕鱼者出没最频繁的时间段,联合执法队就此加强了夜间巡逻查处。两个多月来,联合执法队开展水陆两域巡查10余次,查处违法电捕案件15起,收缴背包式电捕设备5套、大小电瓶16个、变电器14个。
“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它不仅对渔业资源本身有着严重危害,对打鱼的渔民来说也非常危险。”执法人员说。电极所到之处,鱼全部会被电死,其释放的电流还会电晕附近的鱼,使其不能繁殖或基因突变,使后代畸形、病变的概率加大。电死后未被捞走的大量鱼及其他生物的尸体会沉到水底,逐渐腐败,影响水质。而电鱼者对电鱼器使用不当或者电鱼器漏电,也可能造成触电和落水等事故。
“因此,我们将一如既往严厉打击违法电捕鱼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助力‘平安凤桥’建设。”凤桥镇农技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也鼓励群众加入到监督的行列中来,对从事电捕鱼及制售电捕鱼器具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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