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嘉兴市科技局获悉,2017年第一批嘉兴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工作将在本周结束。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办法;嘉兴市科技局根据市孵化器协会提交的报告,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备案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嘉兴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申报每年有两批,准备申报的朋友可要抓紧时间了。
市级孵化器蓬勃发展
据介绍,科技企业孵化器(简称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包括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科技创业园等,是以促进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养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提供场地、设备、资金以及技术、信息、营销、咨询服务的经济实体。孵化器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嘉兴市区域创新体系副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
根据新出台的《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级孵化器应具备八大条件,涉及发展方向、服务功能、运营主体、管理团队、机构设置、场地面积、在孵企业数量、毕业企业数量、在孵企业申请专利率等。
“申请市级孵化器认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和认定。”市科技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通过认定的孵化器,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发文公告,授予“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称号,并颁发证书。
近年来,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建设规模、资金投入、企业入驻、项目孵化等方面都实现了质的飞跃,呈现出健康、蓬勃、有序的发展势头。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28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占全省五分之一;实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市、区)全覆盖,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6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发展情况居全省第二位。
众创空间需具备五大条件
记者同时了解到,众创空间是指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新的创业创新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是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动力。
根据《嘉兴市级众创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级众创空间需具备五大认定条件,主要为: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有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设立或有签约长期合作的面向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的创投基金,额度不低于300万元,创投基金已投资众创空间内创客企业(项目)3个以上,经认定后每年投资创客企业(项目)不少于2个;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创业服务特色明确,有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和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众创空间内入驻的创客企业(项目)不少于10个,入驻时注册时间不超过6个月,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创客企业(项目)在众创空间内培育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要求创客项目孵化成功后落户我市等。
“市孵化器协会负责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受理众创空间的备案申请,申报单位应向市孵化器协会提交申请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申报材料。”嘉兴市科技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市孵化器协会提交的备案审查和实地考查的报告情况,嘉兴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备案认定市级众创空间。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应加入市孵化器协会成为会员,并接受众创空间的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次年停止享受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取消市级众创空间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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