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推进职称评审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相衔接,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近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市30余万在职专技人员继续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否则将影响岗位聘用、职务晋升。
内容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实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通知》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共设《专业技术人员情绪管理与职场减压》、《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力与创新服务力》、《专业技术人员政策法规读本》、《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与知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犯罪预防策略》和《医学人文》等六门课程,其中《医学人文》主要针对卫生系列专技人员。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卫生、教育、文化、司法等)或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的培训单位(目前已确定嘉兴学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等8个培训单位)根据各专业特点设定专业课程,制定考核办法,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与以往纯“面授”的传统培训和考核方式不同,为让继续教育更为方便、便捷,覆盖面更广,本次继续教育的培训考核将采用“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方式。具体来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主要采用网上“培训+考核”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于5月20日后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net)报名学习公需科目,学习结束后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后在线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证明》;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主要采用“面授学习+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专业方向,自主选择经确认的培训单位报名学习,学习结束后方可参加现场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培训单位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证明》。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专业科目,则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考核办法加以实行。
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90学时
学时不足将直接影响职务晋升
《通知》明确,自2017年起,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完成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一门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就可以获得18个学时。
此外,在专业科目学时的获得上,《通知》规定参加经市人力社保局确认单位举办的专业类培训班,每门课程可登记18个学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类培训班,每天可登记6个学时;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高研班,省级以上、市县项目可分别登记36个、24个学时;参加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高研班,每天可登记6个学时;参加国(境)外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每天可登记6个学时。通过以下每个途径,每年度最多计24个学时: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讲座等继续教育活动,每天可登记4个学时;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每天可登记4个学时;参加主管部门推出的网络教育,按提供网络课件所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参加经组织批准的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登记4个学时;参与课题研究、规划制定,每项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课题规划可分别登记24个、12个、6个学时;发表论文(译文)、著作(译作),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全国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分别登记8个、6个、4个、3个学时;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登记6个学时;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考试考核合格课程可登记3个学时。此外,参加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并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等,学时登记按照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公需科目网上完成学时后,页面上将呈现二维码用于辨别真伪),将取消其职称评聘资格。目前,《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已在我市全面实施,首期专业科目培训班将于6月初正式开班。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专业科目的报名与课程安排请咨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培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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