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事务局医保处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减少往返办理次数。从3月1日起,该局对规定病种门诊申请办理以及转院登记备案流程进行简化。
规定病种门诊申请办理原先是怎样的流程?据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规定病种门诊申请办理受理后一周内送往人社局审批,一周后再送交专家鉴定小组审批,整个审批流程大约需要20个工作日,参保人员起码要往返两次才能拿到规定病种卡。
流程缩减以后,社保部门直接审核参保人员进行规定病种治疗的门诊原始病历、出院小结及最近的检查、化验结果以及其他材料是否齐全等。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规定病种卡(黄卡),参保人员当场可领取。只有对部分少数病种不明确的,才需要移交人社局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审核情况,通知前来领取规定病种卡(黄卡)或退还资料。
此外,在转院登记备案流程上,此次也进行了简化。据了解,原转院单受理后,登记备案后3个月内有效,发生医药费按规定报销,到期后需要再次到审批窗口办理备案登记,才能延期3个月。转院单一年有效,每年需要办理登记备案4次。
简化流程后,备案登记有效时间延长为一年,其间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一年后如需复查,再到本地三级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减少参保人员来回奔波之苦。
据介绍,规定病种门诊为:恶性肿瘤的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病,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除外),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国家规定的免费抗病毒治疗除外),儿童孤独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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