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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新规:

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时间将不再限于8月31日

 
2017年02月27日 10:25          [ ] [打印]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也就是说,8月31日有可能不再是小学入学铁定的截止日期了。

  小学入学年龄将由各省统筹确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说了什么?先来看看要点一览:

  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群众择校冲动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一手大力推进均衡发展,一手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

  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

  一石激起千层浪

  以往有一个让所有妈妈都犯愁的问题:教育部门规定,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上小学,出生日期晚一天都不行。因此,妈妈们甚至有的赶在9月1日前剖腹产,就怕宝宝晚上学一年。

  尽管各省目前没有明确说法和新政策,但家长们对此已形成极高的关注度。

  蔡女士:小朋友迟一年上学,是最幸福的一年

  广州蔡女士的女儿涵涵出生在2006年10月,比同年出生的几个小伙伴晚了一年上学,她多读了一年幼儿园,在近7岁的时候读一年级。

  如今对于一年级就读截止年龄可能有变动的话题,蔡女士认为,无论将截止时间定在9月1日前或者是12月31日前,“都会有家长纠结,不满”。但从内心来讲,孩子真正上了小学后,她感觉,功课、考试等压力接踵而来,“就现在的小学生现状而言,8月31日后出生的小朋友迟一年上学,其实是名正言顺、最幸福的一年。

  林女士:支持放宽截止年龄,12月31日比较合理

  林女士的女儿甜甜就读五年级,当年为了孩子是否提早一年读书,好一番纠结。

  甜甜出生在2005年的10月初,2011年5月,林女士面临孩子是否报读一年级的问题。如果要报家附近的公办小学,孩子年龄没满6周岁,报不了名。

  选一家民办小学读一年,“打听了一下,学费要1万多元,”林女士说,读一年后,再转入公办,手续也复杂。可是如果不读,她又觉得“比同年的孩子晚了一年才上学,很吃亏”。

  纠结了大半个月,多方打听、尝试后,她最终放弃了,选择让孩子多上一年幼儿园。

  2012年9月,甜甜报名读书了。这几年走过来,林女士感触颇深,孩子并非“学霸”型,平日的功课,多数时候需要家长监督、辅导,一旦某个阶段放松了一阵,孩子的学习成绩就下滑。如今回想起当年晚一年上学的决定,林女士觉得很庆幸,“如果真提早了去读书,很难想象孩子学习怎么跟得上!”

  如今,对于教育部新出来的通知,她的意见是,支持放宽截止年龄,“12月31日比较合乎情理,让同年出生的孩子,可以同年上学。”

  吴女士:不管定哪个时间,都会有人不满

  吴女士的孩子1岁多,但她对入学年龄的问题也在密切关注。“有家长说12月31日好,可我女儿是1月的,差不了几天,怎么办?我也不想晚一年上学。”

  吴女士认为,8月31日是一个维持多年的铁律,家长们也早已习惯。如今这个铁律有了松动的可能,这是好事。但究竟怎么确定?截止时间定在什么时候?“不管定哪个时间,都有人不满,还是不变算了,大家都能接受。”

  某小学一年级众老师:不支持调整

  该校一年级老师们对此态度一致:不支持变动,更不支持调整到12月31日。他们认为,将入读时间再往前推,孩子的生理、心理条件都未准备好,“一年级的系统化学习,对于不满6周岁的孩子来说是比较难完成的,从握笔、专注力、模仿力、理解力等方面考虑,“实在不适合再提前入读年龄”。

  教育行政部门人士:需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短期内不会确定

  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表示,新规比较人性化,因为身边很多人有这样的苦恼。他建议,将入学的截止时间调整为12月31日,但这个时间并不是硬性规定的时间,是允许适龄儿童入学的时间,不强迫入学,在9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孩子是否入学,可以由父母来决定,父母是最了解自己的孩子心性和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上学的。

  有业内人士表示,将时间前移或后移,都会影响到现行部分家庭的适龄入学儿童。同时,改变截止时间点还要考虑到各所学校的招生指标和接收能力。如果贸然更改时间点,多出来的学生会增加学校的压力。

  还有相关人士表示,通知中明确了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由于《义务教育法》已经规定了年满6周岁,从这个层面理解,他认为省里确定的出生年月,不能突破《义务教育法》。但他同时表示,具体的做法、细则,还有待教育部进一步解释。

  链接

  “8月31日前须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从何而来?

  其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法》里早有规定。但具体到“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的说法,还是较为少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施行,2015年修订)

  凡是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入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根据《义务教育法》制定,1992年实施)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年限,以及因缓学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在校年龄,由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和在校年龄可适当放宽。



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综合《法制晚报》、央视新闻等报道 CFP供图  编辑: 徐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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