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区科技局发布关于受理南湖区2015年度授权专利补助申请的通知,即日起至6月30日前,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外专利可申请专利补助,超过规定时限未提出补助材料的,将视作自动放弃。与去年相比,今年南湖区受理授权专利补助的申请方式、补助额度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
去年,南湖区共发放专利补助近600万元,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创新的热情。今年,南湖区对受理2015年度授权专利补助申请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调整。
申请补助对象不变,仍是在南湖区注册、登记、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户籍在南湖区的个人。委托市知识产权局代管的单位及个人除外。
今年变化较大的是提交申请补助材料的方法,新增加了基层科技服务中心的初审。凡符合专利申请补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补助材料的提交地点从原来的区科技局改为所在镇、街道、科技城的科技服务中心。
其次,专利补助额度也有大变动,档次更加分明。授权国内专利的补助不再分单位和个人,而是全部统一补助额度,实行有代理、无代理两档补助。例如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原先单位每件补助10000元,个人每件补助5000元,改为今年的企业和个人均为10000元,企业再多1000元的专利服务费;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的补助统一为有代理的每件补助1000元,无代理的每件补助600元;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有代理的每件补助500元,无代理的每件补助400元。国外发明专利补助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均不再对申请阶段进行补助,而是实行授权后补助的方式。
虽然各类授权专利的补助额度均有变化,但有一条仍保持不变:同一年度国内三类专利授权总量在10个及以上的单位,每件专利再增补200元。
由于申请专利补助有代理、无代理补助额度不同,所以今年申请补助所需提供的材料也有所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的第二页能体现该专利申请是否有代理,因此,今年申请国内专利授权补助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前两页的复印件。
同时,今年申请专利补助的申请表也有所变动,需要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可到南湖科技网资料下载中心下载嘉兴市南湖区专利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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