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走进南湖 | 人居南湖 | 图说南湖 | 南湖网视 | 南湖文明
■ 南湖区新闻发布会 |教育之窗 | 财经之道 | 健康之家 | 文娱之风 | 食宿之需 | 旅游之乐
■ 南湖红船精神研究会 | 网络新闻培训室 | 南湖网络警务室 | 南湖人才在线
天气预报:晴 17~28℃
南湖区门户网站 ■ 新丰镇 余新镇 凤桥镇 七星街道 东栅街道 建设街道 新兴街道 新嘉街道 解放街道 南湖街道 电话/传真:0573-83688266
您现在的位置: 南湖新闻网 > 教育之窗 > 培训天地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即将实施

我市举办专题培训班

 
2015年12月29日 09:23          [ ] [打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为全面深入宣传贯彻和实施新法。日前,市环保局、市治水办举办了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班。

  培训中,浙江农林大学姜双林教授从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背景、意义,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亮点与执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深入浅出进行了讲解。

  据了解,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突出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这条主线。该法通篇围绕大气质量改善目标这个主线展开,体现了环境质量要与老百姓切身感受相符的立法思路,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次修订中新增了“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章节并前置,规范大气污染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行为,以及标准运用和落实,并对加强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力度。同时,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还强化了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内容。此外,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秉承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出现了多处要求信息公开的表述。

  “通过培训,我们对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理解更深入了,对全面贯彻实施好新法也更有信心了。”一名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表示。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戴纯青 通讯员 蔡华晨 俞佳丽  编辑: 莫莉芬

相关文章
 精彩推荐
压实责任 突出实干 严肃纪律打造勇立潮头勇当标尖的基层“红船铁军”
啃“硬骨头” 推生态环境建设全域化
打响“双招双引”攻坚战 为南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南湖区启动两个“省级安全”创建
南湖区质量工作“以质取胜”
南湖区推出“无会服务周”制度
人大代表要切实发挥好“四个作用”
一个老旧小区的“重生”
 精彩图片
 
嘉兴市南湖区新闻信息中心
浙江南湖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的权利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批准文号: 浙新办[2008]16号 浙ICP备2022031071号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