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湖区“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建设的农业生产用房,确实在使用的,在此次整治中除了违建人向所在村委会订立承诺书,明确待国家集体征用需要拆迁时该建筑物无条件拆除外,还须向村集体经济上缴一定的资源占用费,资源占用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设环保设施和村公益事业等。可喜的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资源占用费“村收村管村用”在南湖区已成为常态。
“资源占用费主要用于几方面的支出。”凤桥镇新民村党总支书记杨杭强介绍,如面源污染整治中一些由村集体投入的人工和材料费用,沼液用于农户承包田作肥料时的运输和灌溉相关费用,此外凤桥已经实行了“三位一体”(即河道、公路、村道保洁合一)的保洁方式,“政府补助后的不足部分将在资源占用费中支出。”
据凤桥镇有关负责人介绍,资源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均由各村、社区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管理,纳入村集体组织财务核算,设立明细科目,由镇会计服务所代理记账。此外,资源占用费使用管理情况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在新丰镇,资源占用费也明确实行村收、村管、村用。收取的资源占用费由各村设立财务科目入账,支出主要用于对按时缴纳资源占用费农户的奖励、建设环保设施、土地资源保护及增加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补偿等。新丰镇竹林村党总支书记胡文庆介绍,竹林村有1000多户村民,除了前期面源污染治理需要外,接下来组到户的道路也将安排新建和维修,支出要100多万元,“资源占用费最后还是用在村集体和村民身上。”
“在资源占用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使用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和户长会议通过,专项用于村组公益事业。”大桥镇相关人士表示,他们在资源占用费的管理上采取专户存储、村账镇代管制度,所有14个行政村的资源占用费收缴情况已全部上墙公示。
“对于收取的资源占用费,全部列入村经济合作社账户,各村都已经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余新镇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余新镇各村收取的资源占用费还没有使用过,不过本着发展村集体经济等原则,已经明确将主要用于全村的环境改造,如垃圾房的建造和保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及设施修补、村级道路的维修、道路两侧绿化修剪养护以及村级集体活动场所的设施维修、添加等,还有困难群体的救助,如对60岁以上老人给予合作医疗减半等此类农民保障方面的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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