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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个鱼塘像“竹篮” 两年没见甲鱼在

南湖区两农户违法建筑昨被强制拆除

 
2010年05月12日 09:10          [ ] [打印]

    未经任何审批,擅自搭建了500多平方米的温室甲鱼塘,两年多来却从来没有养过一只甲鱼。昨天下午,大桥镇焦山门村两家农户违法建设的甲鱼塘被强制拆除。这是南湖区“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首次采取强制措施拆除违法建筑。

  这两家农户是兄弟俩,两人违法搭建的甲鱼塘也连在一起,比一个篮球场略大。甲鱼塘里外都比较粗糙,简单地用水泥五孔板搭建而成,大约两米高,里面又用水泥板分成上下两层,但地面和墙上都没有浇筑水泥,红砖和水泥板裸露在外。

  “这个甲鱼塘就像竹篮子一样,存不了水的,锅炉也没有配备,根本没办法养甲鱼,他们就是为了想在拆迁时取得赔偿。”大桥镇综合执法联动中心执法人员说,两兄弟的甲鱼塘根本不具备养殖条件,从2008年上半年建成以来也一直没有使用过,他们曾多次上门劝说,要求这对兄弟自行拆除,但是兄弟俩就是无动于衷。昨天,大桥镇政府和区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顺利拆除了该违法建筑。

  大桥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政府支持、鼓励农民发展养殖致富,按照南湖区此次“拆旧治违”专项整治政策,对于违法建设的农业生产用房,确实在使用的,可以在签订承诺书并交纳资源占用费和建好治污设施后暂缓拆除。但这两家农户违法搭建的甲鱼塘不养甲鱼,而且侵占的土地也不是他们自己的承包地,所以必须拆除。

  南湖区“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党员干部带头自查自纠,目前已经基本完成签订承诺书、交纳资源占用费或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接下来,南湖区将深入推进“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签订承诺书、不交纳资源占用费、影响恶劣的农户,将对其违法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同时,还将集中拆除“一户多宅”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的工业和商业用房,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也将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 许冰洲 通讯员 陆爱琪  作者: 许冰洲 通讯员 陆爱琪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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