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心户)要带头自查、自纠、自拆违法建设,凡是要求群众拆除的,自己必须首先拆除。南湖区“拆旧治违”开展以来,党员干部纷纷先行一步,有力促进了“拆旧治违”工作强势推进。
4月7日,余新镇“拆旧治违”专项整治中,涉及的镇、村党员干部带头向所在村委会订立承诺书,并按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村规民约,向村集体经济上缴了相应的资源占用费。短短一个上午,该镇涉及违法建设的23名镇、村党员干部,全部缴纳了资源占用费,共计37990元。
“老百姓都看着我们镇、村党员干部,同样的情况,我们怎么做,他们都看在眼里,此时党员干部理应带头。”面对“拆旧治违”的压力,余新镇的党员干部先从自身动起真格。
3月初,余新镇“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当地镇、村干部先行开展了违法建设自查自纠登记。存在“一户二宅”或“一户多宅”情况的镇、村党员干部,3月中旬就开始自行拆除,并把各自的自查自纠情况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月1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后,余新镇开始责令违法建设的工业用房和商业用房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不能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确定为实际使用的工业用房、商业用房,违建单位和个人向村委会订立承诺书,上缴资源占用费。
与此同时,到3月底,新丰镇所有的镇、村干部已全部签订承诺书和缴清资源占用费,共涉及镇、村干部112户,缴纳资源占用费46万余元,涉及1户镇干部“一户二宅”的已拆除,实现了全镇干部的自身规范。同时,新丰镇加强控新工作,遏制新违建苗头,自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已拆除新建违法建设38户,面积2369平方米。
据余新镇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拆旧治违”专项行动,一方面遏制了新的违法建设的产生,另一方面也使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有了新的提升,同时也推进了镇里相关工作,最明显的就是推动了征迁工作,使有违法建设的征迁户较以前态度有了很大改变,比较配合征迁工作,因此攻克了一些历史遗留征迁户。目前,涉及南北湖大道、余凤支线、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的3户农户已签订了拆迁评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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