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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热点提问 区长细细解答

南湖区“拆旧治违”打出公开透明牌

 
2010年04月06日 08:39          [ ] [打印]

    4月2日上午,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董苗虎做客南湖新闻网,就网民提出的涉及“拆旧治违”相关政策和热点话题进行详细解答。董苗虎表示,“拆旧治违”就是要公开透明,在线与网民互动,主要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建议,同时就大家的疑问进行解答,以便更好地开展该专项整治工作。

  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有网友说,最近他自己造了新房,老房子已经卖掉了,而且那个房子也已经有人在住,请问这个老宅还要拆吗?

  董苗虎表示,对于这一类问题,具体按3种情况区别对待:一种是如果买入户符合农民建房审批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批准后予以保留;第二种是如买入户还有其他住宅,按一户一宅规定,不能补办审批手续,其交易行为属于非法,须退回交易款项,并解除买卖合同;第三种是如买入户属非本村村民,尽管没有宅基地,也不能按规定补办手续的,其交易行为也属非法,须退回交易款项,并解除买卖合同。

  对于网友提出的如果新社区内的新住宅还没有建好,旧房是否可以先不拆,如果可以先不拆,那么在拆之前是否要交资源占用费的问题,董苗虎表示,对于进新社区尚未建好的农户,其旧房允许保留一个过渡时期,但必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新房建成后原住宅无条件拆除,对此可以不缴纳资源占用费。

  100个园区引导入园

  有网民提问:现在生猪养殖行情很差,资源费的收取使养殖户负担加重,能否有折中办法减轻负担?

  对此,董苗虎表示,该问题政府已经有所考虑,对于农民自己养殖生猪,只要农户在签好承诺书,缴纳资源占用费,环保设施到位的条件下,可以按最高不超过应缴纳资源占用费的70%予以奖励。

  董苗虎还表示,凡是经过统一规划并经农业设施管理审批的,属合法建设,不再收取资源占用费;同时,对已经建设尚未审批的,只要符合产业规划和审批条件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也不再收取资源占用费。相反,对已经建造的不符合产业规划、不能补办审批手续的,则应参照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办法收取资源占用费。

  “目前,全区已规划100个农业牧业园区。”董苗虎介绍,牧业园区养殖主要是引导农民入园,建成后绝大多数散户农民都可以进去。对进牧业园区的农户,政府的鼓励政策也一样支持。

  涉及拆迁按比例退费

  缴纳资源占用费是不少网友关注的问题。董苗虎表示,原则上全区收取标准是一样的,具体由各村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表决决定,资源占用费按年收取。考虑到农村居民实际情况,南湖区即将出台关于资源占用费收取中实施奖励的补充意见。

  另外,现在缴了资源占用费,若农户当年涉及拆迁的,其资源占用费按当年所交资源占用费剩余月份比例退还。

  大面积的整治规范是否会影响农民的养殖收入,也是此次网民关注较多的话题。董苗虎说,大面积整治本身是针对违法建设,本次“拆旧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以疏导为主,对于确需拆除违法建筑的“4050”人员,政府已经出台很多扶持政策,比如扩大就业岗位、技能培训等,以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水平。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陆成钢 区新闻信息中心 冯 成 王思一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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