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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占用费如何收取问计于民

两镇村民代表已通过“拆旧治违”有关决议
 
2010年03月22日 11:05          [ ] [打印]

     最近,新丰镇和凤桥镇的各村和社区都陆续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拆旧治违”的有关决议,明确了资源占用费收取标准等。

  “资源占用费确实应该收,这样才能限制大家乱搭乱建。”新丰镇栖凰埭村村民代表宗周夫虽然也建有约200平方米的猪棚,但在表决时还是支持村里收取资源占用费,“现在违法搭建猪棚比较普遍,少则一两百平方米,多的农民家里有一千多平方米,这么多违法建设占用了农田,不进行整治,乱搭乱建的风气会越来越严重。”

  栖凰埭村养殖户比较集中,该村存栏生猪约有2.8万头,养殖户680户左右,几乎都有违法建设,根据年前的初步统计,全村违法搭建的农业生产用房约有10万平方米。村民随意违法搭建屡禁不止,特别是去年下半年,在农田里冒出了大量新搭建的违法建设,一些村民连夜抢建,而且是几户人家成片搭建,给当时的整治拆除带来了很大困难。

  “对这种现象,村民也很有意见。”该村党支部书记朱松甫表示,这次“拆旧治违”专项行动开始后,村民的反响很大,在村民代表大会上,48位村民代表中有45位支持收取资源占用费。

  “钱怎么收取、如何管理和使用,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新丰镇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镇10个村都已召开过“拆旧治违”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资源占用费收取标准。决议都要求,违法建设的农业生产用房,违建人必须和村委会订立承诺书,明确国家、集体征用需要拆迁时,须无条件拆除;对于养殖生猪的生产用房,必须由村民自己建好治污设施;资源占用费将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设村公益事业等。不符合这些条件或实际上不使用的农业生产用房,必须无条件拆除。

  日前,凤桥镇的10个村和2个社区也都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了村规民约,规定违法生产用房必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资源占用费,并制定了具体的收取标准。该镇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镇正在对违法建设进行摸底调查,4月将开始实施收费等措施。

  大桥镇和余新镇也将按计划召开各村村民代表大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讨论制定“拆旧治违”村规民约,决定资源占用费收取标准等事项。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许冰洲 通讯员 钱恩俊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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