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冬季征兵工作于前天正式启动。而从市民政局传出消息,《市本级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至此,嘉兴市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实现了全覆盖。据悉,我市也是全省最早以政府令等形式将这一做法形成制度的地市。
“各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政策的出台,缩短了农村与城镇退役士兵在安置保障金、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差距,使之站到了同一列方阵中,与城乡一体化户籍制度改革相适应。”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负责人认为。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我市城乡户口的差别越来越小,但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一直没有大的变化。同是义务兵,同在一个镇,在安置待遇方面相差悬殊。去年,嘉兴市已全面实现了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改革,农村退役士兵要求城乡实行一体化退伍安置的呼声日益强烈。
据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负责人介绍,刚出台的《市本级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工作实施意见》,对有地(农业户口)退役士兵的优待和补偿办法进行了明确,以“低起点、一体化、全覆盖”为原则进行。以前,农村士兵服役满两年的,只能一次性得到2000元的生活补助。按照实施意见,农村退伍军人安置补助费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发,之后每年的计发比例逐步增加,直到增至100%为止。以去年冬季退役为例,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军龄补助费共计6895元,服役5年兵为9193元,8年兵为11491元。
新出台的政策还包括为农村退役士兵办理一年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参加一次(门)价值5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的含金量高、涉及面广,对我们这些农村退役军人而言非常实用。”得知新政策施行后,南湖区一名今年即将退役的农村籍士官高兴地说。
市本级的这个实施意见,只是近年来我市各地陆续出台的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系列政策中的一个。嘉兴市每年有1700多名军人退伍回到家乡,这几年来,我市各地都陆续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相应提高和完善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安置保障金标准,其中海宁市更于2005年率先开展了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试点,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
在提高货币安置补助标准的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还充分创造条件,为退伍军人特别是农村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创造条件。海宁市率先在农村退伍军人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成人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创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与城镇退伍军人同等的待遇。嘉善、平湖、桐乡等县(市)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色,开展特色种养技术培训,开辟创业基地,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资金扶持、技术培训、跟踪服务等举措,建立了一套吸引退伍军人回乡创业的长效工作机制。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解除了退伍军人的后顾之忧,极大地提高了当地年轻人参军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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