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今天在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全省养老保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吕祖善指出,我省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制度政策不断完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支付能力明显增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不仅是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也为促消费、扩内需、保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中国特别是浙江省60年发展成就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生动实践,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推进这项工作全面展开。
吕祖善指出,要认真贯彻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认真落实养老金待遇标准,严格执行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规定,确保参保人应享受待遇落到实处;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筹措养老保险基金;要合理衔接老农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社保体系建设。
吕祖善强调,要以实施省级统筹为新起点,继续深化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坚持统一政策、分级实施,统一预算、分级核算,统一调剂、分级平衡,统一考核、分级负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优化管理服务,在实践过程中加以创新完善,为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创造良好条件。
副省长陈加元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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