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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新进公务员将与大学生村官“换岗”

 
2009年08月10日 08:51          [ ] [打印]

    今后南湖区新录用的公务员将与大学生村官实行双向交流。南湖区组织、人事部门近日联合发文,明确实行新录用公务员与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双向交流锻炼制度,以进一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他们的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也进一步加强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实践锻炼。

  南湖区已连续三年共选聘128名大学生到基层任职,实现了“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的目标。此番明确双向交流意味着新录用公务员和大学生村官干部交流的首次制度化执行。另外,双向交流最大的特点还在于实现了交流人数的一一对应,既可以使新录用公务员与大学生村官在不同岗位得到锻炼,又不影响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

  双向交流时间3个月

  双向交流锻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嘉兴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南湖区实际而定。具体对象范围为新录用的公务员和2006年以来选聘的部分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新录用公务员在统一参加初任培训后,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录用情况安排到村(社区),同时选派部分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到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具体安排为:录用到区级机关部门的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录用到镇机关的公务员到村锻炼,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相应数量的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到派出公务员的部门(单位)锻炼。新录用公务员此前有在村和社区工作经历的,这次不安排交流锻炼。

  新录用公务员与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双向交流锻炼时间为3个月。锻炼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享受派出单位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传帮带”制度化执行

  据悉,此前为提高大学生村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余新镇等地已明确要求并注重发挥干部间的“传、帮、带”作用。如执行镇联村干部与大学生村官“一对一”对接,村委会主要干部与大学生村官“一对一”对接等等。

  南湖区此次亦明确,双向交流锻炼期间,新录用公务员与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的管理以接收锻炼单位为主。接收锻炼单位除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好锻炼岗位、明确职责和工作要求外,还将指派一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组织管理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带教老师,负责其思想教育和工作上的“传、帮、带”。另外,接收锻炼单位还将对挂职人员在锻炼期间的表现进行鉴定,并填报双向交流锻炼鉴定表,鉴定表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凡在锻炼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敬业精神、服务意识较差,实践能力、工作方法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如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务员试用期和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组织安排新录用公务员与在村和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双向交流锻炼,符合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是培养年轻干部,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一项有效措施。不论是新录用公务员还是在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要注重的是在工作实践中锻炼意志、积累经验。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陆成钢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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