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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把手”不抓廉政建设就是失职

 
2009年07月29日 10:17          [发表评论] [ ] [打印]

    新华社杭州7月26日电 “龙头怎么摆,龙尾就怎么甩。”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近日召开的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一把手”不抓廉政建设,就是失职。

  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赵洪祝表示,责任主体是领导班子,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做到整体谋划,每半年至少分析一次,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执行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不能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领导的关键在于“一把手”。赵洪祝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八项责任,如“一把手”须每年参加反腐倡廉会议;经常听取报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支持大案要案的查处,帮助排除干扰和障碍,不说情、不袒护、不包庇;模范遵守纪律,为下级部属作好表率;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属的监督管理;管好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打着自己的旗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赵洪祝认为,当前,浙江面临的形势还比较严峻,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如果“一把手”廉政建设搞不好,会助长歪风邪气,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据了解,1999年7月20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发布实施办法,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实施该项制度以来,共有2576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其中厅级干部13名,处级干部207名。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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