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嘉兴市委副书记、市长、嘉兴市文明委第一副主任、
嘉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李卫宁
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城市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城市总体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是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嘉兴市委、市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系统工程,有力地推动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巩固三大基础,全力以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从1999年嘉兴市委、市政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已形成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一是综合实力和人文优势明显。综合实力快速发展,城乡面貌显著变化,经济社会等各项指标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做出了显著成绩,政务、法治、市场、生态等各个方面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嘉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历史文化名人辈出,又是党的诞生地,嘉兴的综合实力和人文底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添了底气。二是城市创建基础扎实。通过近几年全市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先后成功创建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市、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市、浙江省文明城市、浙江省平安市等多项城市专项创建荣誉,并被评为“中国和谐之城”、“市民最满意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也已经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考评。各项创建所带来的成果和形成的工作机制、体制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文明创建群众基础扎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的有效载体,广大群众从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随着新一轮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创建为民、全民创建” 的氛围更加浓厚,市民参与创建的热情持续高涨,创建的群众基础日益坚实。
今年以来,嘉兴市委、市政府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再一次进行了部署、动员,围绕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任务分解,建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网络,全市上下按照“高举旗帜,创业创新、优化环境、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抓住四大环节,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分工,各项创建任务迅速落实。按照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区、街道、社区,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的同时,努力打造亮点和特色。二是以创建专项组为纽带,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嘉兴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高度重视,在原有创建领导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别由市级领导担任组长的九个创建专项组,并充分发挥专项组在创建工程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牵头、指导、协调各专项组范围内的创建工作,形成条条有主管,每个单位有指标,人人身上有任务的创建格局。三是把握重点,着力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民生问题。关注民生,广泛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在重点部位、交通秩序、农贸市场环境、公共安全环境、社会治安环境、食品卫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窗口”单位服务等涉及市民生产生活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四是发动群众,全民参与格局迅速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群众是创建的主力军,也是创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成果的检验者。嘉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参与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群众投身创建的智慧和热情,努力营造群众性创建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结合本职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创建文明城市的再发动,形成了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农村群众、学校学生、部队官兵共同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出谋划策、做贡献、添光彩的全民参与创建格局。
强化三大举措,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合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嘉兴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全市一项重要的工作目标,建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文明委主任、市长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长的创建领导班子,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所辖各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工作专项组,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创建网络,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的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创建氛围。嘉兴市委、市政府统筹全市宣传资源,准确把握创建宣传工作的重点和节奏,在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及时报道各区、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和新成果。同时加强户外公益广告建设和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创建氛围。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嘉兴市委、市政府广开监督检查渠道,充分发挥督查组明察暗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活动,“12345”市长电话和效能监察投诉电话,新闻媒体等,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形成了党政监督与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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