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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南湖区统筹城乡工作现场会上的交流发言
 
2008年08月10日 13:37          [发表评论] [ ] [打印]

    云东村位于大桥镇东北部,距离镇政府15公里,东与平湖市钟埭镇交界,北与嘉善县大云镇为邻,全村面积5.2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028亩。总人口2325人,党员72名,下辖32个生产组。由于历史及区位原因,云东村村级集体经济一度薄弱,村庄散、小、乱,土地利用率偏低。近年来,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通过村庄整治、绿化村、生态村创建等,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内外部环境基本具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村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全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一、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初步成效

    云东村农村新社区选址于东北塘组双云桥边,暂名为大桥镇双云新区,总规划面积142.5亩,规划集聚农户308户,户均占地0.463亩,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19.45亩,规划集聚42户;二期82.41亩,规划集聚178户;三期40.74亩,规划集聚88户。我村于20066月份正式启动一期建设,截止目前,一期已集聚农户36户,小区初具形象。二期已全部完成土地下征工作,已在启动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农村新社区得到村民的高度支持和拥护,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村面貌显著改善新社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造,新居规划整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克服了原来村落散、乱、脏的缺点,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二是土地要素更为集聚原农户宅基地户均约1亩以上(含配套用地),新社区户均占地面积仅为0.463亩,全部项目建成后,至少可节约土地约166亩。

    三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显著增加2005年,我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仅25.51万元,属经济薄弱村。通过新社区建设,创新资金平衡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2007年我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7万元,比2005年增长110.3%,名列全镇14个行政村前茅。其中,仅一期新社区建设收益就达95万元,占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的31%

    二、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深入调研区委、区政府对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区委书记魏建明、区长董苗虎及镇党委、政府领导多次到我村调研指导农村新社区工作,南湖区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的召开又极大增强了我村开展新社区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我村专门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委主任为副组长、村班子其他人员为组员的新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对近几年需建房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征求群众对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在启动新社区建设前,充分尊重民意,专门就农村新社区建设分别召开村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征求各方意见,进一步统一广大群众的思想。全面营造开展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利用广播、黑板报等载体宣传农村新社区建设的意义。充分发挥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妇女组长的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三是统一政策,激励推动1、土地政策处理:新社区一期一次性补偿8500/亩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本着有苗补偿,无苗不补的原则,每亩补偿1500元。由于二期建设涉及征迁农民的土地已全部征完,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二期土地补偿费适当提高,一次性补偿20500/亩,青苗补偿费仍为1500/亩。2、政策激励:积极鼓励农民进入新区,在农户完成拆旧建新后,给每户农户发放三个月的房租补贴(每人每月80元)。对二期规划内13户自愿搬迁的农户给予优惠激励政策:自留地的土地补偿及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一期补偿标准执行;根据建筑面积计算,分别给予每户25万元的补偿;13户搬迁农户可优先在双云路边建造店面房。

    四是创新方法,力筹资金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村将农村新社区建设当做一号工程来抓,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创新方法开展内部挖潜,集中财力开展农村新社区 建设。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向进入新社区的每户普通建房居民收取配套设施费1.7万元;在双云路沿线规划建设店面房,向购置店面房宅基地的每户居民收取10.6万元的设施配套费。通过创新融资方法,实行市场化运作,农村新社区建设资金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是配套先行,执行三个统一农村新社区建设严格执行三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确保新区形象整齐美观。小区道路硬化、下水管道、供水设施、用电设施、有线电视、广播设施、通讯设施、消防栓、垃圾收集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由村具体组织实施,工程由镇政府统一对外公开招投标后施工。农村新居只允许建设居住房,不允许建辅助用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户均用地不得超过0.498亩(含公建配套用地)。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底层高3,中层高2.9,上层高2.9,合计8.8。另外,要求门面统一、屋顶式样统一、房屋间距统一,进入新区建房时,必须由村土管员统一到场放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天,区委、区政府在我村召开现场会,对我村而言既是激励,又是鞭策。下一步我们将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规划用地涉及搬迁农户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及房屋搬迁资金及早兑现到位。二是加快二期基础设施配套的建设,包括水、电、路、桥等的进场施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政策激励,动员和鼓励建房户积极落户到二期规划区内。

    在区镇两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村将自加压力,创新推进,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力打造村庄集聚、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新农村!


来源: 区委农办(区统筹办)  编辑: 王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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